收購、翻新、出售 (ARS)

聯絡人:

切里·邁爾斯

收購、翻新、出售(ARS)將為低至中等收入(LMI)的初次購買者創造負擔得起的房屋擁有機會,同時允許供應商在購買類型、地區和轉售方面增加權。該計劃是主要管理機構 DHCD 和資金支持機構弗吉尼亞住房發展局 (VHDA) 合作的成果。供應商將使用其自己的信用額度購買低估的房屋,如有需要使用 ARS 資金和其他槓桿資源進行翻新,並以公平市場價值轉售物業給首次購買房屋。出售房屋後,ARS 資金將被返還,提供商將淨收入用作計劃收入,重新投資於本地,負擔得起的住房工作,並支付一部分行政成本。鼓勵 ARS 提供商網絡在項目的所有三個階段中利用當地,州,聯邦和私人資源,以提高該計劃的整體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