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提供者

聯絡人:

蔡斯·索耶
804、310、5872

第 15 節。2-2303。弗吉尼亞法案的 2 要求弗吉尼亞州地方政府委員會每年調查符合條件的地方是否接受現金提供者。只有人口大於 3、500 的地方才需要報告。該調查旨在協助大會確定地方政府的現金提供者收入和支出金額,以及從 2000 財年開始以及其後每個會計年度開始支出的目的。

現金提供報告之前版本的副本可於 https://rga.lis.virginia.gov/ 找到通過搜索 " 現金提供者 "。有關其他數據和調查回應,請聯繫 CLG 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