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營房屋拆卸、清盤及出售通知

聯絡人:

苏莱曼·萨菲
804、773、9616

根據《維吉尼亞州法典》第36-7.2條(拆除、清算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住房項目的意向通知),公共住房管理局必須將其拆除、清算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公共住房項目的意向通知住房和社區發展部 (DHCD) 以及居住在公共住房項目中的每位租戶。此通知必須在向美國房屋和城市發展部(HUD)提交申請前六個月發出。除提交本通知之外,公共房屋委員會不得要求任何目前租用租戶在向租戶發出通知後至少 12 個月內,除非法律另允許轉讓擁有權,否則公共房屋管理局不得要求任何現有租戶轉讓其單位的擁有權。

DHCD 對維吉尼亞州公共住宅管理局沒有監督權。在本網站上發布通知並不意味著公共房屋委員會已滿足其所有法定要求。如果您對通知的充足性有疑慮,請聯繫您的公共房屋委員會、HUD 或律師。